字數:5000字~6000字。(以word字數計算,含標點符號,不含空白。) 內容:7歲以上適讀。 評審推荐獎兩名:獎金各新臺幣5萬元。 每名得獎者均致贈獎座乙座。 2.參賽作品應以華文創作。 3.參賽作品限原創,禁止應用各種AI生成文字參賽。 4.參賽作品未曾以任何形式在媒體、網路平臺全部或局部發表、散布或出版,包括個人部落格、臉書等。 5.參賽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文學補助申請案。 6.獲本徵獎活動第一名者,須隔一屆始有資格參加。 7.國語日報社員工不得參選。 *手寫稿恕不受理。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作品請勿書寫姓名或留下記號。 截止日期:2023年6月30日截止。 (紙本以郵戳為憑,電子檔收件至當日23:59分;兩者皆須送件且逾時均不受理。) *電子郵件主旨請寫:參選第22屆兒童文學牧笛獎:「作品名稱」。 *報名表及作品檔案限以word檔處理,請勿寄送pdf檔。(手寫稿恕不受理) *身分證明資料可直接附於報名表上,亦可使用電子郵件附加檔案。 紙本:請列印上述資料「2023兒童文學牧笛獎報名表」(須包含身分證明資料)和「參選作品(一式五份)」,以掛號郵寄至10078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二號八樓。 *信封上須註明「參選第22屆兒童文學牧笛獎」及「國語日報社出版中心收」。 2.得獎名單揭曉:2023年10月31日前,刊登於《國語日報》及「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網站」。 (除得獎者以專函、專電通知外,餘不另行個別通知。) 2.為配合贈獎和宣廣活動,得獎作品得由國語日報社安排發表時程。 3.所有得獎作品之發表,選登或全登,由本社決定,不另致酬。 2.每人每屆參選作品以一件為限,並不得為共同創作,亦不得使用各種AI生成文字參賽。 3.資料不完整或是不合規格者,不另行通知,亦不接受修改補件。 4.參選作品不得有抄襲、翻譯或是使用AI生成文字等情事,如經發現屬實,除取消資格,追回獎座、獎金外,一切法律責任自負。 5.得獎獎金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代扣稅金。 6.如有爭議,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。 ★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。 |
|
![]() |
|
主辦單位: | ![]() |
指導及贊助單位: | ![]() |
各屆簡報及報導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